海外资产报税

在加拿大完成个人所得税T1退税后,如果您在税务年期间拥有或持有超过100,000加元的海外财产,则必须填写并提交T1135海外收入确认表,说明持有的财产类型和每种类型财产的成本。这是CRA要求的海外财产的报税表,并于1999年开始实行。

从2013年税收年开始实行的新版T1135表格向加拿大税务局提供更多信息。新增的要求包括:
在加拿大境外持有资金的具体外国机构或实体的名称;
外国财产所涉及的具体国家,以及
外国财产所产生的收益。

什么是海外资产?

财产分为6种不同的财产类型,大多纳税人拥有的外国财产是在加拿大境外持有的基金,海外债券,海外公司股份以及海外的不动产。如果以上所有资产以加拿大元计算,成本大于10万美元,那么您必须填写并提交T1135海外收入确实表。

加拿大以外的房产

加拿大税务局不会要求你申报个人使用资产(非商业资产不属于海外收入表申报范围),比如在佛罗里达州,亚利桑那州或希腊的家庭度假使用的资产。

但是,如果您出租了您的外国财产,那么您所有外国财产的初始成本,无论是您所支付的费用,或通过礼物或遗产所获得的价值高于$ 100,000加元的置产,您必须在表单上申报。
当然,任何海外财产产生的收入也必须在您的个人报税表中申报,因为作为加拿大居民,您必须申报全球收入。

未提交文件的罚款

当纳税人故意或无意地没有申报海外资产时,可能会造成罚款的问题。对于未能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T1135表格的纳税人,加拿大税务局的处罚非常严重。罚款是每天25加元,最高为2,500加元。但是,如果是明知故犯或是在严重疏忽的情况下,未能及时提交表格,则每个月将有500加元的罚款,最高为24个月,12,000加元每税务年。因此,忽略申报文件代价高昂。

谁必须提交?

一般来说,持有特定外国财产累积超过100,000加元的居民必须提交T1135。这包括个人,公司,信托和合伙人。

如果您与其他个人或实体持有海外投资,则必须按投资成本计算其比例,并将其用于总计。“在本年度任何时间进行的”外国投资属于海外资产。因此,在同一年度买入和卖出超过10万加元的海外投资的纳税人,即使不再在年底持有投资,也必须申报海外资产。

如果您需要提交T1135表格或想要以不公开的形式填写表格,请通过电话(613)366-5988或电子邮件taxservices@accxpert.com与TaxAccXpert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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